每周一品之八十六——清光绪明黄缂丝五彩云蝠金龙团喜十二章吉服袍

清代的冠服体系纷繁复杂,依据不同的穿着场合和用途,可以分为礼服、吉服、常服、行服、便服、雨服等几大类。其中的吉服又称采服,包括吉服袍、吉服褂、吉服冠、吉服带等组成部分,是礼制功能上等级规格仅次于礼服的正式服饰,主要用于重大吉庆节日、筵宴以及祭祀主体活动的前后阶段,在清代冠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北京艺术博物馆收藏有一件光绪时期的明黄缂丝五彩云蝠金龙团喜十二章吉服袍,前后身衣料自袖口至底摆处缝线被拆除,但袍服形制基本完整。其身长139厘米,两袖通长198厘米,袖口宽20厘米,下摆宽112厘米,圆领,大襟右衽,有花接袖,马蹄袖端。吉服袍通身采用缂丝工艺,袍身在明黄色地上遍铺卍字曲水纹,其上缂金龙九条及海水江崖纹,列十二章,间饰祥云、蝙蝠、团喜、仙鹤、八吉祥、杂宝等纹样;领边、大襟边、中接袖及马蹄袖端均以石青色为地,同样铺缂卍字曲水纹,上饰金龙彩云、海水江崖等纹样,并用石青色卍字曲水纹织金缎沿边镶滚;袍上缀铜鎏金錾花扣五枚。袍服整体形制严谨规整,设色丰富和谐,纹样繁密而层次分明,显示出清代吉服袍的典型特征。

  根据清代冠服制度的规定,清代吉服袍有龙袍和蟒袍之分。皇室男性中皇帝、皇太子和女性中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以及太子妃的吉服袍均称龙袍,其基本款式一致,为圆领、大襟、右衽、马蹄袖端、以龙纹作为主体纹样的袍服,惟男、女龙袍在接袖和开裾处有所不同。不同身份的人所穿龙袍在色彩上有等级之分,以明黄色最为尊贵。其他宗室官宦男性自皇子以下、女性自皇子福晋以下诸人等吉服袍统称蟒袍。蟒袍款式与龙袍相同,而以蟒纹作为主体纹样,通过蟒纹的爪数、条数以及袍服的色彩来区分不同的等级。这件吉服袍形制符合规范样式,从花接袖的款式上来看为女服,而色用明黄,对照规制可知,这应是一件皇太后、皇后或皇贵妃穿用的龙袍。而光绪皇帝在位期间有慈禧、慈安两位皇太后,后宫则有一后二嫔(后晋为妃),无皇贵妃。又据袍服上装饰的团喜花纹推测,此衣应为婚庆所用,因此其穿用者最大的可能是光绪帝皇后隆裕。

隆裕(1868-1913),叶赫那拉氏,满洲镶黄旗人,名静芬,小名喜子,慈禧之弟副都统叶赫那拉·桂祥之女,光绪十四年(1888)由慈禧太后钦点,被选立为皇后。大婚庆典于光绪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1889.2.26)在紫禁城举行。据清宫档案记载,此次婚礼备办之物极为繁杂,涉及物品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几乎难以尽数,其中仅隆裕皇后穿用的各种服装就多达二百八十七件,可见光绪大婚的铺张奢华。